欢迎访问:沃派博客 每天不定时发布IT文章相关资讯
当前位置:沃派博客-沃派网 > IT文章 > 正文

衡水中学辟谣上市背后:民办学校过度逐利遭重拳治理

08-05 IT文章

  近日,河北衡水中学发出了一份颇富深意的声明。

  声明称:“我校与近期网络媒体传播热议的第一高中教育集团在美上市、衡水中学在美上市、衡水中学进军深圳、深圳衡中文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招收高考复读生等信息均无任何关系,更未授权相关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学校、培训机构以我校名义从事教育、招生及商业等活动。”

  限制民办学校过度逐利近日成为热点。对于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介绍,即将开展全面的摸底清理整治。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也规定,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专家认为,未来,既享受公办学校输送的优质教育资源,又握有跨区域掐尖招生优势的“公参民”学校将得到有效治理,学校之间的竞争将更加公平。

  全面规范“公参民”学校

  今年3月,第一高中教育集团(NYSE:FHS)在美国上市。此后,衡水中学上市的说法在网上流传。

  事实上,第一高中教育集团的上市主体为长水教育集团,是云南省内多所以“衡水”命名的民办中学的举办者。

  位于昆明的云南衡水实验中学是长水教育集团举办的第一所民办中学,其与衡水中学合作密切。原衡水中学校长张文忠曾公开称:“云南衡水实验中学作为河北衡水中学的一所分校,衡中将要为分校负责。”

  不过,尚无公开资料显示衡水中学是云南衡水中学的举办者,长水教育集团的招股书也显示其与衡水中学之间不存在经营层面的合作。

  深圳衡中文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4月,启信宝信息显示,其唯一股东名为刘思雨。今年7月,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超级中学”衡水一中是一所典型的“公参民”学校。该校官网介绍,其由河北衡水中学与河北泰华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办。

  在5月17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称,公办学校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产生了较多的问题。“一方面,稀释了公办学校本身的品牌资源,加剧教育焦虑,由此衍生出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利用公办学校的优质品牌,采用民办学校的收费机制,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扰乱了教育秩序。”

  衡水一中的存在是合法的,不久前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允许义务教育之外的公办学校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禁止公办学校取得办学收益。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参民’学校肯定要进行整改。”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具体而言,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而公办学校与公司、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转为纯民办学校,公办学校退出。

  一系列信号显示,对“公参民”学校的规范将不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

  首先,高等教育中的独立学院是一种典型的“公参民”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转设方向包括停止办学、转为纯粹的民办高校,或者转设为地方主管的公办高校。

  其次,《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更进一步,规定公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这已经突破了民促法实施条例和2020年9月公开征求意见的《学前教育法草案》,后者仅规定,公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这意味着,监管层对民办教育规范的着眼点是针对整个教育系统的。”上述人士说。这也就难怪,衡水中学极为重视澄清与第一高中教育集团、深圳衡中公司等营利性机构的关系。

  刘昌亚在发布会上介绍,教育部将出台细化文件,全面规范“公参民”办学。

  18年来民办学校总数首次下降

  民办教育已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五分之一。

  在近日博鳌教育论坛主办的“教育新政下的民办学校”研讨会上,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吴华指出,民办教育对国家教育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

版权保护: 本文由 沃派博客-沃派网 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bdice.cn/html/107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