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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变高价“欺诈”?视觉中国灰色产业链因“黑洞”现形

04-12 IT文章

作者| 马程 编辑| 罗丽娟

昨日,社交媒体上发起了一场谴责视觉中国的“总动员”。

起因是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了4月10日公布的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并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需要付费购买版权。随后,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发朋友圈表示,“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如未经版权人授权,用于商业用途,将可能存在风险。”

此后,据自媒体三表龙门阵查证,在“黑洞照片”的源头——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官网上,可以下载TIF格式的高分辨率图片,同时ESO还对版权作出CC4.0协议,只要注明图片来源:EHT Collaboration,便可自由使用,无关商业或非商业。

版权保护变高价“欺诈”?视觉中国灰色产业链因“黑洞”现形

可以说,视觉中国此举是将属于公众领域图片用于商业用途。另有用户发现,视觉中国网站上还有包括国旗、国徽、领袖头像在内的付费图片。4月11日下午,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发问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对此,视觉中国官微发布了道歉声明,表示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由签约供稿人提供,目前已经下线,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地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而在共青团中央点名前,已经有包括海尔、苏宁、百度在内的多个企业官微发布微博,表示自己公司没有授权视觉中国使用相关图片,但也被标注了版权。

另有不少企业、自媒体等跳出来指责视觉中国滥用版权索赔,“敲诈”牟利。

事件经过一天的发酵,视觉中国网站在昨晚20点左右已经无法打开。截至发稿前,仍未恢复。

11日凌晨,就网站中不合规图片问题,视觉中国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目前,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4月11日晚,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对此,知识产权律师朱宝对全天候科技表示,维护版权本身并没有错,而使用“公有领域”图片作为商业用途,很难从法律层面追究。如果媒体人认定视觉中国的“敲诈”,为此前的版权赔偿感到“委屈”,唯一通过法律反诉视觉中国的途径,只有以“不正当经营”的名义,进行联合诉讼,但诉讼消耗物力财力,国内以往成功案例几乎没有。

人民日报官微也在昨夜对此事评论:“视觉中国”下线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并致歉。怎样的图片能收费?探讨来得猝不及防却颇有意义。当版权保护成共识,没有人否认摄影作品有著作权。问题在于,著作权是否真成立?平台有没有净化版权池?商业模式是否经得起推敲?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随后配图还调侃称:“不敢配图”。

版权保护变高价“欺诈”?视觉中国灰色产业链因“黑洞”现形

视觉中国的“惯用伎俩”

视觉中国引发公愤,一方面是因为将大量“公有领域”的图片标位商业用途,另一方面是又用这些图片不断揪住“侵权者”不放,大量索赔,动辄每张图片索取过万的赔偿费用,并要求公司签订年度使用合同。

例如在“黑洞”图片中,视觉中国不拥有对“黑洞”图像的完整索赔权,却滥用了这一权力,引发很多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媒体和企业就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对于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通过“知识共享”等宽松协议授权的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遵守其它附带规定。

知识产权律师赵树岭也对全天候科技提到,关于“黑洞”照片,视觉中国虽然获得了转授权,但无法用于商业途径。而对于后面议论的“国旗和国徽”图片,由于从正面、垂直角度拍摄,这个拍摄角度是唯一的,没有什么独创性,任何人拍摄出来的图片几乎都相同。图片不符合摄影作品的构成要件即独创性,所以根本没有版权。

早在2018年7月,经纬中国创始人管理合伙人张颖就曾在微博上指责,视觉中国开发了“鹰眼”系统,通常一个小疏忽或者一张图片,不接受删除,而是漫天开价索要几十万人民币巨额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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